为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工作,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<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>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〔2022〕52号)文件精神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招生院校
2023年参加本市春季考试招生的普通高校为25所(具体名单见附1),招生层次均为本科。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校招生章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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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招生对象
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〔2022〕37号)和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〈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沪教考院高招〔2022〕21号)规定,已在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期间勾选参加“春季考试”并完成资格审核、信息确认和网上付费的考生,方可参加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。
三、考试
2023年春季考试由统一文化考试和院校自主测试两部分组成。
(一)统一文化考试
1.统一文化考试科目
统一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门科目,成绩总分为450分。其中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每科目总分150分。
外语科目考试包括笔试(含听力)和听说测试,笔试(含听力)分值为140分,听说测试分值为10分,总分150分。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分设英语、俄语、日语、法语、德语、西班牙语6种,由报考学生任选1种。
2023年春季考试外语科目考试即为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。若考生参加6月的外语科目考试,两次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必须一致。
统一文化考试科目考试时长:语文150分钟,数学120分钟,外语笔试(含听力)120分钟、听说测试20分钟。
2.统一文化考试日期(语文、数学、外语)及成绩公布
2023年1月6日
(星期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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