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学校自然情况
1.高校名称(全称):沈阳工业大学
2.办学地点及校址:
【资料图】
(1)沈阳工业大学主校区: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;
(2)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: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;
(3)各专业的办学地点:
①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:高分子材料与工程、化学工程与工艺、应用化学、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、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、油气储运工程、环保设备工程、能源与动力工程、电子与计算机工程、建筑电气与智能化、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、电子商务、互联网金融、知识产权、物流工程专业以及所有高职专业、专升本专业;
②沈阳工业大学主校区:除第①条所列专业外的其他本科专业。
3.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学校(公办)
4.办学层次:本科、高职
5.办学形式:全日制
6.主要办学条件:校园占地面积151.2万平方米(约合2266.6亩);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.0平方米;生均宿舍面积7.0平方米;生师比20.0;专任教师1415人,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2.4%;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3.9%;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5517.8万元,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1623.6元;图书239.7万册,生均图书68.6册。
住宿条件: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分为4人、6人、8人间。宿舍分配方案: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、入学前网上公布。
二、招生计划安排
1.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: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、各省生源数量及质量状况,结合办学条件、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,以社会需求为导向,以人才需求为参考,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,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、宏观调控计划等任务,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生计划。
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: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%;录取过程中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、集体决策、公开透明的原则将预留计划用于追加到生源较好省份,进行顺次录取,在相应批次投档前投入使用。
2.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:
所有专业语种不限。
我校可开设外语公共课程包括英语、日语、俄语;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英语外教授课,请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。
3.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: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。
4.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(市)设置的招生专业,对选考科目的要求、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,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(或招生考试部门)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,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。
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。
三、专业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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