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上海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一、审核时间
本市住院医师规培基地“绿色通道”审核时间:2月27日
其他个人审核时间:2月28日—3月4日 (其中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审核时间为2月28日一天)
ps:为维持审核现场秩序,减少考生等待时间,本市继续开展现场审核网上预约工作(2月27日10:00系统开放)。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,须先在上海卫生人才网(www.shwshr.com)上进行现场审核预约。
二、审核地点
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学校(梦花街234号13楼)
工作时间:上午8:00-11:30,下午13:00-16:00
联系电话:021-63667293
三、审核材料
1.《预约成功确认单》,考生在上海卫生人才网预约报名系统中打印。
2.《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》,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。
3.本人有效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、军官证、文职干部证,护照,港澳台居民居住证)及复印件。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交《上海市居住证》。
4.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(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学信网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)
5.试用机构的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复印件。
6.试用机构出具的1年以上的《试用期考核证明》(附件1),必须由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上的法人代表签章。(注:《试用期考核证明》表上的单位法人签名必须与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上的法人一致)
7.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,应当提交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、《助理医师执业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、相应年限的劳动合同以及《助理医师执业期间的考核合格证明》(附件2)。
8.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和《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》(附件3),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。
9.以研究生学历报名考试的,须提交本科学历文凭原件及复印件。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,须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《在读研究生证明》(附件4)。
10.现场审核时对考生材料有疑问的,考区有权要求考生补充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保金证明、国家教委审批文件和其他公证证明等材料。
特别提示:
凡不具备报考资格,通过各种非法手段、伪造相关报名材料的考生,按《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》,给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,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。同时,违规个人信息将录入诚信档案,违规试用单位予以全市通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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