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标题:“双减”之下,学校、家庭、社会之间教育界限不清、职责不明的问题亟待解决——(引题)
家校社如何共画协同育人“同心圆”(主题)
工人日报-中工网记者 于忠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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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孩子面临小升初,简历里还没有特别硬的证书。”一月中旬,某机构举办的奥数希望杯在赛前一天被紧急叫停,北京家长叶琳难掩失望之情,为了参加这次杯赛取得好名次,这一年孩子在奥数培训班没少刷题。杯赛被叫停,叶琳在小红书上发帖抱怨,引发不少家长的热议。
“双减”的实施,让学生有时间有动力全面发展,把基础教育引向培养德才兼备、创新人才的正确轨道。然而,仍然有不少孩子超前培训、抢跑学习,其背后是家长们无处安放的焦虑,这也与协同育人的目标背道而驰,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“双减”的效果。“双减”之下,学校家庭社会如何协同育人,尤其是家长如何树立科学育儿观念,成为全社会层面关注的热门话题。
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各司其职
近日,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指出,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,学校积极主导、家庭主动尽责、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。到2035年,形成定位清晰、机制健全、联动紧密、科学高效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。
长期以来,我国学校教育、家庭教育、社会教育之间存在职责定位不够清晰、协同机制不够健全、条件保障不够到位等突出问题,协同育人实践不尽如人意。
针对此,《意见》明确了学校家庭社会在协同育人中的各自职责定位及相互协调机制。在学校充分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的同时,家长要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,家长要强化家庭是第一个课堂、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,注重家庭建设,为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;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,充分理解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;要利用闲暇时间带领或支持子女体验社会,帮助子女更好亲近自然、开阔眼界、增长见识、提高素质。此外,社会须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。
“明确学校、家庭、社会的育人职责,促进三方各展优势、密切配合,形成相互支持、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,切实增强育人合力,是健全协同育人机制,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。”北京师范大学儿童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,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教育部基础教育家庭教育指导专委会秘书长边玉芳说。
保障协同育人贯彻落实
北京师范大学国家高端智库教育国情调查中心主任、教授张志勇认为,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,学校家庭社会要具有共同的育人共识。“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,绝不是让学校家庭社会都围绕着学生的考试升学转,而是要发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各自优势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、健康成长。”张志勇讲道,“学校是文化育人的主阵地,家庭是品德教育的主战场,社会是实践教育的大舞台。”
“教育子女是父母的天赋权利,但是教育子女的能力却不是与生俱来的,动员全社会力量为父母行使教育权利与主体责任赋能,帮助父母养育好孩子是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的主要抓手。”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院长康丽颖讲道。
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,如何保障协同育人贯彻落实?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介绍,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,要强化专业支撑,推动有关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专业团体开展协同育人理论与实践研究,加强理论建设与专业人才培养,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专家队伍建设。
康丽颖认为,要协调好多元主体责任分担与共担之间的关系,共同支持协同育人,社会协同要做到平等参与、相互促进。要从价值选择、组织属性、功能实现三重维度,保证多部门、多主体能够围绕协同育人开展工作,协调好学校教育、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之间的关系,促进政府职能部门、社会组织、学校、社会教育机构与家庭之间的共同参与平等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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